近日,海能达与摩托罗拉之间的专利纠纷诉讼迎来新的进展,根据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近日公告称:海能达在双方于美国伊利诺伊北区联邦地区法院进行的相关诉讼中,被判赔偿摩托罗拉5.43亿美元,较之前判决的赔偿金额减少2.22亿美元。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海能达”)发布公告称,该公司收到美国伊利诺伊州的北部联邦地区法院(下称“伊利诺伊州法院”)通知,法官针对公司与 MOTOROLA SOLUTIONS INC.(下称“摩托罗拉”)、摩托罗拉马来西亚公司之间的商业秘密及版权侵权诉讼案件的一审判决的判赔金额及双方在审后程序提交的部分动议作出了决定。
该公告指出,伊利诺伊州法院法官认可了海能达在审后程序提出的研发费用赔偿金额属于重复赔偿金额的意见,对先前判赔金额进行了调减,其中商秘部分损失赔偿金额调减0.736亿美元,商秘部分惩罚性赔偿金额调减 1.472 亿美元,整体赔偿金额由7.65亿美元调减至 5.43亿美元,减少了2.22亿美元。
与此同时,法官还驳回了摩托罗拉在审后程序提交的关于增加额外赔偿的动议,但支持了摩托罗拉要求赔偿利息的动议,双方之后应向法院提交关于利息计算金额及计算方式的意见。
另外,海能达称,目前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本次法官对双方动议的决定对公司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据悉,摩托罗拉在2017年向法庭发起诉讼,称海能达窃取了其用于公务员、建筑工人和学校官员的双向无线对讲机技术。即使是自然灾害发生,无线发射塔无法正常工作时,这项技术也能实现正常通信。摩托罗拉称,其被窃取的机密包括免提通信,定位功能,工人遇险报警及电话用户与无线电用户群组之间的通信技术等。
海能达 VS 摩托罗拉诉讼过程
作为无线专网系统行业的竞争对手,海能达与摩托罗拉市场争夺由来已久,2017年终于以专利诉讼战的形式爆发。
2017年3月15日,海能达的两家全资子公司美国公司和美西公司收到美国伊利诺伊北区法院送达的诉状,摩托罗拉及摩托罗拉马来西亚公司起诉海能达及美国公司、美西公司商业秘密侵权。
2018年8月2日,摩托罗拉向伊利诺伊北区法院提出增加著作权侵权的诉讼请求,认为海能达部分产品侵犯了摩托罗拉美国著作权。此后至2019年9月期间为案件证据开示阶段。
2019年11月6日,商业秘密及著作权侵权诉讼案件进入庭审阶段。摩托罗拉在庭审中最终明确其主张海能达部分DMR产品侵犯摩托罗拉21项商业秘密及4项美国著作权,要求海能达、美国公司及美西公司就侵犯其商业秘密行为支付相应赔偿。
2020年2月14日,上述案件陪审团作出裁决,认为海能达、美国公司及美西公司侵犯摩托罗拉一项或多项商业秘密及美国著作权,应向摩托罗拉支付损害赔偿34,576.12万美元及惩罚性赔偿41,880万美元,合计76,456.12万美元。
2020年3月5日,伊利诺伊北区法院法官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支持陪审团裁决结果,判决海能达、美国公司及美西公司向摩托罗拉支付损害赔偿34,576.12万美元及惩罚性赔偿41,880万美元,合计76,456.12万美元。
2020年3月8日,海能达针对该一审判决,称将向伊利诺伊北区法院提出申请案件重审及法院依法改判的动议;若法院未支持公司动议,公司将向上诉法院提起上诉,以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附:公告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