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是传统老牌车企,另一方是轻奢饰品包品牌,近日,长城汽车与欧蓝爱娜有限公司(英文名称:ERA ORA LIMITED)围绕着“ORA”商标展开了激烈的纷争。
据了解,欧蓝爱娜有限公司在2014年在香港注册成立,是一家轻奢饰品包品牌,旗下产品主要为手提包、背包品类,售价在数百美元不等。“ERA ORA”系欧蓝爱娜有限公司英文商号。
而欧拉汽车是长城汽车面向女性用户打造的新能源汽车品牌,隶属于长城旗下的新能源品牌,于2018年正式创立。欧拉品牌英文名称“ORA”三个字母分别代表“Open(开放)”“Reliable(可靠)”和“Alternative(创新)”。
因认为欧蓝爱娜有限公司注册第47708410号“ERA ORA”商标对长城汽车名下第25032823号“ORA”商标进行了“复制和摹仿”,长城汽车将其诉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主张应对欧蓝爱娜有限公司注册的商标宣告无效。
近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发布的一则送达公告显示,长城汽车诉讼主张欧蓝爱娜有限公司(英文名称:ERA ORA LIMITED) 注册的“ERA ORA”商标无效,被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一审驳回。目前,长城汽车已经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
近年来,有关车企商标维权的事件多次引发舆论关注。如“蔚来起诉烧烤炉商家”、“小米起诉青岛小米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理想汽车起诉理想贴膜店”等等。
在这个品牌至上的时代,每一个商标都承载着企业的心血与智慧。车企商标维权最主要的动因就是为了维护企业品牌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