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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第30385253号第35类“芳华似花”商标|北京博睿森|代理撤三维权成功

时间:2024-08-09 09:02:51 点击:33

案件回顾:

上海银英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以无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为由,委托北京博睿森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于20231208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单宏伟第30385253号第35类“芳华似花”商标在“广告”等全部核定使用服务上的注册。经审查,商标局予以受理,并通知单宏伟在收到我,局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向商标局提交其在20201208日至20231207日期间使用该商标的证据材料。

单宏伟在指定期限内未向商标局提交其使用第30385253号第35类“芳华似花”商标的证据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的规定,商标局决定:撤销第30385253号第35类“ 芳华似花”商标,原第30385253号《商标注册证》作废,并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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