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回顾:
李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以无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为由,委托北京博尔赫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于2023年12月01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张雅涵第15333425号第43类“MILK TREE ICE CREAM SINCE 1991” 商标在‘ 备办宴席”等全部核定使用服务上的注册。经审查,商标局予以受理,并通知张雅涵在收到商标局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向商标局提交其在2020年12月01日至2023年11月30日期间使用该商标的证据材料。
张雅涵在指定期限内未向商标局提交其使用第15333425号第43类“MILKTREE ICE CREAM SINCE 1991” 商标的证据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的规定,商标局决定:撤销第15333425号第43类 “MILK TREE ICECREAM SINCE 1991” 商标,原第15333425号《商标注册证》作废,并予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