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回顾:
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以无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为由,委托北京博睿森国际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于2022年05月10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盐城市伍佑生态高效农业示范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第19574209号第21类“悠佑绿世界YOYO GREEN WORLD”商标在“家用或厨房用容器”等全部核定使用商品上的注册。经审查,商标局予以受理,并通知盐城市伍佑生态高效农业示范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在收到商标局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向商标局提交其在2019年05月10日至2022年05月09日期间使用该商标的证据材料。
盐城市伍佑生态高效农业示范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在指定期限内未向商标局提交其使用第19574209号第21类“悠佑绿世界YOYO GREEN WORLD”商标的证据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的规定,商标局决定:撤销第19574209号第21类“悠佑绿世界YOYO GREEN WORLD”商标,原第19574209号《商标注册证》作废,并予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