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回顾:
上海相语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以无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为由,委托北京博睿森国际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于2021年08月06日向商标局申请撒销深圳市赛格导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5412452号第42类“易行天下”商标在“气象信息”等全部核定使用服务上的注册。经审查,商标局予以受理,并通知深圳市赛格导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收到商标局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向商标局提交其在2018年08月06日至2021年08月05日期间使用该商标的证据材料。
深圳市赛格导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指定期限内向商标局提交了相关证据材料。商标局经审查认为,深圳市赛格导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官网截图、宣传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等证据不能证明注册人及被许可人于指定的三年期间内在“气象信息”等核定服务上使用了该注册商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的规定,商标局决定:撤销第5412452号第42类“易行天下”注册商标,原第5412452号《商标注册证》作废,并予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