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启动“商标审查质量提升年”行动
济南中心确定二十四项重点任务措施
5月17日,济南商标审查协作中心(以下称济南中心)召开实施“商标审查质量提升年”行动动员大会,
对全面开展“质量提升年”行动进行动员部署,并就落实好各项工作任务向全体干部员工发出倡议。
会前,济南中心集体传达学习《济南商标审查协作中心落实“商标审查质量提升年”工作实施意见》。
据了解,《实施意见》包括4个方面主要内容,明确了指导思想、工作目标、重点任务措施和组织落实。
在重点工作目标中,首次提出“在完成全年商标审查任务的基础上,确保中心自检抽检率不低于7%,
大幅减少I、II级质量问题,力争杜绝III级重大质量问题,尽最大努力保持III级重大质量问题‘零纪录’”。
针对目前在整体审查能力及审查质量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短板,中心确定了24项重点任务措施,
包括着力聚焦质量管控和评价体系建设、部门岗位职能设置与管理,规范完善业务会议和工作规程、
业务骨干与签文人员培养计划,科学设定审查员工作量定额标准,探索实施审查员分级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内部审查件分配机制等。中心还将试行国际业务自检工作及内部审查复核机制,
规范落实三级会议纪要执行监督制度,加强对重点商标及突出质量问题的分析管控,定期开展积压商标排查工作等。
中心将进一步明确任务、强化领导、压实责任、对标先进、狠抓落实,推进“质量提升年”行动扎实有序开展,确保取得实效。
会议要求,中心广大干部员工始终把审查质量作为商标审查工作的“生命线”,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增强质量意识,
努力营造“重视质量、追求质量、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始终坚持把审查能力建设作为提升商标审查质量的重中之重,
坚持问题导向,运用多种形式,不断加大对审查员队伍的培养力度,全面提升审查员综合素质,
努力打造一支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工作作风硬的商标审查队伍。
始终坚持把廉政纪律、作风建设作为做好商标审查工作的重要基石,着力强化党组织廉政教育主体责任,建立完善有效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
充分发挥支部班子示范带头作用,切实增强党员的自律意识,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为做好商标审查工作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纪律保障。(樊 昊)
信息来源:中国市场监管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