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上午,“掴足”臭豆腐济南宽厚里店前排着长龙,招牌上写着“掴足”两个红字。近日,该商标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相关规定,被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宣判为无效。餐饮的负责人任平说:“败诉在我意料之中,这几年连续打官司搞得身心疲惫。”“十年前可能确实有调侃的意味。”任平提到,“那时候也没想那么多,大家喜欢也就直接打出了‘国足’的招牌,沿用了下来。”
过往纷争
国足豆腐公司此前曾主张青岛绿禾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下称绿禾餐饮公司)注册使用在餐厅等服务上的一件“帼足”商标易对我国的体育文化等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产生消极、负面的影响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最终获得支持。
绿禾餐饮公司此番以同样的理由对国足豆腐公司的诉争商标“摑足及图”提起无效宣告请求,双方在相关纷争中虽然各有胜负,但分别失去了“摑足及图”与“帼足”商标。
摑足及图
摑足及图
帼足
帼足
无效宣告之争
2014年5月,绿禾餐饮公司注册成立,2015年6月提出第17131488号“帼足”商标的注册申请,2016年8月被核准注册使用在餐厅、饭店等第43类服务上。2018年1月4日,缑某某与国足餐饮公司、国足豆腐公司针对该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以将“帼足”用作商标易产生不良影响为由裁定对该商标予以无效宣告后,绿禾餐饮公司提起行政诉讼,最终法院认定该商标易对我国的体育文化等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产生消极、负面的影响,驳回了绿禾餐饮公司的诉求。
国家知识产权局经审理认为,诉争商标中的“摑”字意为“用手掌打、打巴掌”,含暴力倾向,易对公众产生消极、负面影响;“摑足”与中国国家足球队的简称“国足”在文字构成、整体外观、读音等方面高度相近,结合我国当前足球事业的发展现状、相关公众对中国国家足球队的关注以及相关媒体报道,相关公众易将“摑足”与“国足”相联系,国足豆腐公司将诉争商标主要使用在臭豆腐等商品上,易对我国的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产生一定程度消极、负面的不良影响。综上,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20年3月作出对诉争商标予以无效宣告的裁定。
国足豆腐公司不服,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诉称,“摑”字发音包含“guo”和“guai”,山东地区的方言中发音为“guai”,意指轻轻触摸,并不包含暴力倾向,无论从字面含义还是实际使用中都不存在不良影响。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经审理认为,国足豆腐公司将诉争商标主要使用在臭豆腐等商品上,存在贬损、讽刺“国足”的倾向,易产生消极、负面的不良影响。据此,法院于2020年11月一审判决驳回了国足豆腐公司的诉讼请求。
国足豆腐公司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但未能获得支持。
结语
部分申请人存在一个误区,认为打社会公共利益的擦边球,是商标博得关注的捷径,可以使商标在表达上获得其他商标不具备的显著优势,让消费者能够在短时间内记住某个商标。商标申请不能随心所欲,盲目追求标志的个性化表达,以牺牲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为代价博人眼球,无疑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