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回顾:
广州市家瑞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以无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为由,委托广东慧道知识产权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20年09月07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山西小猫咪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现商标注册人为白玲瑜)第15138793号第35类“安植ANGEL TREE”商标在“样品散发”等全部核定使用服务上的注册。经审查,商标局予以受理,并通知山西小猫咪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收到商标局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向商标局提交其在2017年09月07日至2020年09月06日期间使用该商标的证据材料。
山西小猫咪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委托北京博睿森国际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在指定期限内向商标局提交了相关证据材料。商标局经审查认为,山西小猫咪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提供的商标使用证据有效,广州市家瑞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申请撤销理由不能成立。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九条及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的规定,商标局决定:驳回广州市家瑞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撤销申请,第15138793号第35类“安植ANGEL TREE”注册商标不予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