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以无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为由,委托北京博睿森国际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于2020年05月06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银河娱乐集团基金会第15984939号第36类“银河娱乐集团基金会”商标在“1.不动产代理; 2.经纪” 部分核定使用服务上的注册。经审查,商标局予以受理,并通知银河娱乐集团基金会在收到商标局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向商标局提交其在2017年05月06日至2020年05月05日期间使用该商标的证据材料。
银河娱乐集团基金会委托高露云(北京)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在指定期限内向商标局提交了相关证据材料。商标局经审查认为,银河娱乐集团基金会提供的商标使用证据无效,赵亮申请撤销理由成立。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九条及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的规定,商标局决定:撤销银河娱乐集团基金会第.15984939号第36类“ 银河娱乐集团基金会”商标在.上述服务上的注册,原第15984939号《商标注册证》作废,由商标局重新核发《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