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回顾:
中国食品安全报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以无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为由,委托北京博睿森国际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于2019年11月25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北京御府饮食文化有限公司第9108194号第41类“食育”商标在“安排和组织专题研讨会”部分核定使用服务上的注册。经审查,我同予以受理,并通知北京御府饮食文化有限公司在收到商标局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向商标局提交其在2016年11月25日至2019年11月24日期间使用该商标的证据材料。
北京御府饮食文化有限公司委托北京九鼎嘉盛国际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在指定期限内向商标局提交了相关证据材料。商标局经审查认为,北京御府饮食文化有限公司提供的商标使用证据无效,中国食品安全报社申请撤销理由成立。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九条及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的规定,商标局决定:撤销北京御府饮食文化有限公司第9108194号第41类“食育”商标在上述服务上的注册,原第9108194号《商标注册证》作废,由商标局重新核发《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