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回顾:
度标(北京)国际拍卖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以无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为由,委托北京博睿森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于2023年08月30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黎煜烽第25726884号第35类“标度”商标在“替他入推销”等全部核定使用服务上的注册。经审查,商标局予以受理,并通知黎煜烽在收到商标局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向商标局提交其在2020年08月30日至2023年08月29日期间使用该商标的证据材料。
黎煜烽在指定期限内未向商标局提交其使用第25726884号第35类“标度”商标
的证据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的规定,商标局决定:撤销第25726884号第35类“标度”商标,原第25726884号《商标注册证》作废,并予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