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回顾:
上海相语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以无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为由,委托北京博睿森国际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于2022年06月13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襄阳相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第14865900号第41类“相行”商标在“培训”等全部核定使用服务上的注册。经审查,商标局予以受理,并通知襄阳相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在收到商标局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向商标局提交其在2019年06月13日至2022年06 月12日期间使用该商标的证据材料。
襄阳相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在指定期限内未向商标局提交其使用第14865900号第41类“相行”商标的证据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的规定,商标局决定;撤销第14865900号第41类“相行”商标,原第14865900号《商标注册证》作废,并予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