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北京博睿森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官网!
————专业知识产权维权机构————
全国咨询热线:010-56266726
联系我们
010-56266726

传真:010-56266726

邮箱:brsip@foxmail.com

QQ:1965738484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马连道卫强校118号万丰基业大厦-A3-310

成功案例|第56545943号“王中王及图”商标|北京博睿森|代理驳回复审维权成功

吉林省鸿翔农业集团优迪食品有限公司对其注册在30类的56545943号商标被商标局驳回不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四条之规定,特委托我公司代理该商标的驳回复审维权事宜,并最终取得维权成功。案件回顾:商标对比图如下:我司律师经过研究分析认为:1、申请商标的显著识别部分为汉字“王中王”,引…

服务介绍

吉林省鸿翔农业集团优迪食品有限公司对其注册在30类的56545943号商标被商标局驳回不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四条之规定,特委托我公司代理该商标的驳回复审维权事宜,并最终取得维权成功。

案件回顾:

商标对比图如下:


我司律师经过研究分析认为:

1、申请商标的显著识别部分为汉字“王中王”,引证商标1的显著识别部分为汉字“六福莲”,引证商标2的显著识别部分为汉字“邰华源”,图形部分均主要起装饰和修饰作用,显著性较弱,申请商标注册使用在第30类相关商品上,与引证商标1、引证商标2在构成、整体外观、显著性、呼叫及含义上均存在巨大差异,根本不构成近似,更不会造成相关公众的混淆和误认,根据《商标法》的相关规定,申请商标理应作为商标获得核准注册。

2、申请人具备较强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在知识产权的保护上有一套行之有效的保护措施。申请人立足企业文化的发展、企业形象的树立及企业的长远发展的考虑,于20210601日在第30类申请注册了商标,其作为申请人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措施,应该受到保护和肯定。

3、申请人在对申请商标的长期使用过程中,使申请商标显著特征更加突出,并在消费者中具有相当高的知名度,不会造成消费者混淆与误认,应当作为商标被核准注册。

4、由于申请商标已经具有高度知名度与信誉度,并从未产生过任何人谈及与引证商标1、引证商标2的混淆与误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条相关规定,对于申请商标此种大量使用的商标应该予以肯定和支持。

5、立足于我国《商标法》的基本原则,申请商标的注册并不与任何商标发生冲突,并具有显著性和识别性,申请商标正常合法的注册理应受到保护。

我公司律师充分考虑本案客观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商评委最终裁定56545943号商标予以初步审定,维护了申请人及相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联系方式

北京博睿森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电话:010-56266726

传真:010-56266726

邮箱:brsip@foxmail.com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马连道卫强校118号万丰基业大厦-A3-310


相关业务/ RELATED PRODUCTS
在线客服
联系方式

热线电话

010-56266726

上班时间

周一到周五

二维码
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