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注册商标是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前提,注册商标才能受到法律保护。
其次,商标是企业的无形资产,也是消费者选择产品或者服务的依据。
好的企业不仅需要好 的产品和服务,更需要好的商标,不论是美国的可口可乐,还是中国的海尔都是因为注册了商标,才能受到法律保护。
可口可乐、海尔既使一夜之间失去所有财产, 也可以迅速重建,靠的就是其商标形成的巨大的无形资产,
商标已远远超过其有形资产。
商标是企业产品的护身符,防止商标被抢注的关键是有强烈的商标意识及商 标注册的超前意识。
作为商标拥有者的企业,还要学会运用商标策略,注重把商标和有关技术保护结合起来。
商标作为重要的知识产权,与企业的技术管理和科技投 入密切相关,它的保护离不开知识产权法规的多方位、多层次的保护。
再有,“注册商标”是企业产品进入市场的“准入证”,
根据国家部委有关规定:企业产品(包括工业产品和农副产品)进入商场、超市等销售部门,
应当具备注册 商标,否则,应当以“三无产品”对待,不得进入知名商场、超市,
也就是说,不具备注册商标的商品只能是“地滩货”,所以,千万不要小看她。
企业经营中商标管理的几大误区:
A、企业刚成立时,规模小,片面地认为要不要商标无所谓,甚至认为企业名称就是企业品牌,没有必要在注册商标。随着企业壮大,才发现自己的企业名称已经被 别人注册了商标,企业不得不重新另外注册商标,以至于重新打造品牌。
B、企业为贸易性(或代理公司)公司,销售其它厂家的产品,例如,独家代理公司,品牌代理商,等等非生产性公司,往往感觉没有必要在打造自己品牌。但是, 当企业发展到连锁经营时,才发现自己的企业名称已经被别人注册了商标或者是企业用几年的时间推广别人(被代理的商品)的产品,在中止代理后,才发现在品牌 战略上为别人做了嫁衣,而忽视了本企业品牌的打造。
C、企业的产品为大众性产品,与竞争对手的产品在同一层次,认为注不注商标都一样,企业只要搞好服务就可以了。当企业搞好服务后,企业发展了,现在才发现 自己卖的不仅是产品,还有服务,想把自己的服务品质与竞争对手区别开来,这才想将企业名称注册商标,可惜以被别人注册了。
D、企业初具规模,并且已经拥有注册商标,甚至拥有10来个注册商标,这时企业往往认为在商标注册保护上已经到位了,可以放心了,然而在这个时候对企业来 说往往是最危险的,因为,随着企业壮大(商标知名度扩大),傍名牌现象开始出现了,一些小企业开始围绕成功企业的商标进行不正当竞争,他们也逐渐从前几年 的假冒商标中走出来,开始在合法的外衣下进行不正当竞争(通常所说的打擦边球)。
主要表现在如下几点:
1、抢先注册其它企业的商号作为商标,这种低级的错 误随着企业的竞争的加剧和商标意识的加强,会越来越少。
2、注册与他人知名商标相近似商标。
3、注册知名商标再其它相关组别没有注册的商品或服务或注册知 名商标在其它大类没有注册的商品或服务,来进行鱼目混珠、使消费者混淆商标,以求获得短期不当效益效益。
最后
关于未注册的商标弱点
(一)商标一旦他人将该商标抢先注册,该商标的最先使用人反而不能再使用该商标,这方面的教训是非常深刻的。
根据我国《商标 法》,商标专用权的原始取得只有通过商标注册取得,而申请商标注册,又采用申请在先原则,即对一个未注册商标来讲,谁先申请注册,该商标的专用权就授予 谁。
因此,不管一个企业使用一个商标多久,如果它没有将该商标注册,
那么,只要别人将该商标申请注册,商标专用权就会授予别人。
(二)未注册商标有可能与使用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的已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从而发生侵权行为。
到2008年底,我国注册商标的总数已近千万件。
在新申请商 标注册时,如果未经事先查询,申请的驳回率几乎达到80%。
这就是说,使用未注册商标,该商标与使用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的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概率为 80%。
换句话说,使用未注册商标,就有80%侵权的可能性。
因为我国《商标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未经注册商标所有的许可,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 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即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权行为”。
侵权行为,就要由侵权人承担侵权的法律后果。
所以,使用未注册商标,不管你本意如 何,总是存在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可能性。
侵权就要受处罚,就要赔偿经济损失,就要影响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
为了企业的正常经营,为了企业的发展,也为了尊重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起见,
使用未注册商标的企业应当申请商标注册。
(三)未注册商标不能形成工业产权,因此也不能成为使用人的无形资产。
由于我国《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专用权才受法律保护,未注册商标不受法律保护,
其使 用人也不享有商标专用权。
所以,从严格意义上讲,在我国只有注册商标才是工业产权,只有注册商标才能成为企业的无形资产。